國家發(fā)改委公布《信用修復管理辦法》 |
| 時間:2025-12-03 20:40:45 來源:武進新聞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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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國家發(fā)改委網(wǎng)站消息,《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已審議通過,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將失信信息按嚴重程度劃分為輕微、一般和嚴重三類,分類設置公示期限。輕微失信信息原則上不公示,確需公示的最長3個月;一般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3個月,最長1年;嚴重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1年,最長3年。信用主體需滿足公示期滿、糾正失信行為并完全履行義務、公開包含材料真實性和責任聲明的信用承諾等條件,通過“信用中國”網(wǎng)站按“誰認定、誰修復”原則提交材料申請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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