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驛站自設“罰款權”,這是一場不具法律效力的管理鬧劇 |
時間:2025-10-20 21:12:51 來源:武進新聞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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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大學錦江學院菜鳥驛站因一則“溫馨提示”引發(fā)熱議。該告示規(guī)定:未出庫取走快遞,收件人本人罰款30元,代取者罰款100元,舉報屬實可獲獎20元。 這一做法迅速引發(fā)學生群體和法律界的廣泛質疑。多位法律學者指出,驛站作為商業(yè)服務機構,并無行政執(zhí)法權,其“罰款”行為涉嫌違法。 快遞驛站工作人員則表示自己也有苦衷,站點日均處理快遞量超3000件,高峰期丟件率曾達0.5%,不得已貼出告示。 對此法律專家表示,若驛站發(fā)現(xiàn)包裹被誤取或盜取,應通過報警或民事訴訟追責,而非以“罰款”名義私設處罰。驛站將出庫核驗這一自身管理責任轉嫁給消費者,等于把內部成本外部化,實質是以罰代管的懶惰慣性。 監(jiān)管的缺位與管理的懶惰,共同導致了這起鬧劇。驛站作為企業(yè),只能通過民事途徑追責,絕不能自我授權為“執(zhí)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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