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過半加“增項”? 原是合同“沒看清” |
時間:2025-09-03 22:19:30 來源:武進新聞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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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市民宋先生以6.98萬元的價格與前黃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合同。如今,裝修過半,他卻對合同條款產(chǎn)生了疑問。 宋先生的房子位于遙觀半島小區(qū),總面積88平方米。他告訴記者,裝修公司提出以“樣板間合作”的模式為其裝修,價格為6.98萬元,條件是裝修好后,要作為樣板房開放展示一年。宋先生表示同意并按約定支付了90%的款項,可施工過半時,裝修公司卻告知他,需追加費用。 市民
宋先生:當(dāng)時承諾包含所有一切,廚房用品、家電、沙發(fā)、茶幾、軟裝全部算在內(nèi)。 記者:你剛剛說的那些都在合同里寫了嗎? 市民
宋先生:當(dāng)時這個合同沒仔細看,我就簽了字 記者發(fā)現(xiàn),合同上完整列出了6.98萬元的裝修內(nèi)容,包括硬裝和部分基礎(chǔ)家具,而關(guān)于軟裝部分的費用,也寫明是以5.33萬元的“折扣券”形式贈送,消費者可用其在指定廠商內(nèi)按五折價購買產(chǎn)品。 市民
宋先生:他說合同是這樣簽的,他利用我對合同不是很了解的前提下,進行規(guī)避。 裝修公司工程總監(jiān)
郭春雷:軟裝部分可以到公司選購,半價給到他,但是他可能當(dāng)時沒有聽清楚,這個單子我不產(chǎn)生利潤可以,但對消費者我們肯定要解釋清楚,把服務(wù)做好,后續(xù)他還缺什么材料,我們還幫他補過去。 經(jīng)過協(xié)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裝修公司退還宋先生包括剩余裝修費、路費和誤工費在內(nèi),共計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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