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年齡不夠 不能騎車上路 |
時間:2023-07-21 20:44:12 來源: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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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這段時光里,孩子們有更多時間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交警部門提醒,無論是騎行自行車還是電動車,都需要達到相應的年齡。 湖塘交警中隊民警 張勇:2009年的,16周歲沒滿,電動自行車要滿16周歲才能上路的。 上午10點,兩名學生騎電動車在經(jīng)過長虹路常武路路口時被執(zhí)勤交警攔了下來,其中一人還搭載著小伙伴,且?guī)兹硕嘉磁宕靼踩^盔。經(jīng)仔細詢問,三人是同班同學,馬上升初二,相約出來打球?,F(xiàn)場交警讓學生們分別撥通了家長的電話。 湖塘交警中隊民警 張勇:他今天騎車出來你知道嗎? 家長:我回老家了,我不在常州。 湖塘交警中隊民警 張勇:希望等您回來之后,加強孩子的安全教育。 根據(jù)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執(zhí)勤中民警發(fā)現(xiàn),正值暑假,學生騎行自行車、電動車出行現(xiàn)象增多。未成年人作為交通參與者中的一個重要群體,往往因缺乏交通安全常識,對危險認知不足,避讓危險能力不強,容易受到交通事故傷害。 湖塘交警中隊民警 張勇:有的是約同學去玩,有的是自己去上補習班,總的來說還是比較常見的,暑假時候小孩在家父母上班,對孩子監(jiān)管也有不利。 針對學生群體不戴頭盔、違法載人、未達到年齡等交通違法情況,民警對學生們進行了批評教育、耐心普及相關(guān)交通安全知識,通知家長到現(xiàn)場接回,并簽訂相應承諾書,以身作則,加強對孩子的安全監(jiān)管。 湖塘交警中隊民警 張勇:出于安全考慮,把家長喊過來,帶小朋友回家,一方面在現(xiàn)場對家長進行宣傳教育,其次也有助于小朋友直觀感受到自己違法行為的嚴重性。 連線記者 邢譯丹(實習):交通安全關(guān)系到我們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guān)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學生放假后學校和家長更應多加關(guān)注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問題,加強教育,別等到發(fā)生事故時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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