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過多發(fā)生意外 同桌是否要擔責? |
時間:2021-06-08 20:28:21 來源: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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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文化”源遠流長。臨近端午,喝酒又在所難免。但是近年來,因過度飲酒引發(fā)的矛盾糾紛也很常見。那么如果飲酒過多發(fā)生意外,同桌的人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呢? 市民
當然要承擔責任了,我知道他不能喝了,我還讓他喝,不是在加害于他嗎? 市民
我本來不想喝這么多,你勸我喝那么多,我身體上吃不消,身體發(fā)生了故障,同桌肯定有影響的,因為我們聚餐都是你知道我有多少量,我知道你有多少量,喝多了以后也難受的。 市民
在我認知里面,應該是要負責任的,只要出事肯定會有連帶的民事糾紛。我的朋友圈也發(fā)生過這種事情,一旦出現(xiàn)這種事情,少則5萬多則十幾萬。不要為了自己一頓酒,造成別人家庭無法彌補的損失傷害。 市民
假如說是勸酒這些之類的,那肯定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說沒勸,他硬要喝這個我覺得還是要承擔一點法律責任。畢竟是在一起喝酒,假如說喝醉了,至少應該把他送回家或者什么的,這樣才是對他比較安全。 不少市民認為,小酌怡情,大飲傷身,如果有人在酒后發(fā)生意外甚至身亡,同桌的人多多少少是要承擔責任的。對此,律師表示,根據(jù)《侵權(quán)責任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惡意勸酒導致飲酒者人身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獲取賠償。 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律師
邵益剛 首先,作為受害人本人,他是一個成年人,他在這個對自己的酒量或者說對這種酒精可能導致人體損害,應當有足夠的認識,那么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說同桌的其他人并沒有對他強迫或者是進行一些言語的挑逗而導致這種情況的話,那么原則上來講,我們就不認為這個同桌存在過錯,當然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是對行為人進行了強迫或者是挑逗的行為,比如說你喝了多少酒,我就給你多少錢,這種行為那么可能就存在相應的過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適量飲酒,自己不貪杯,也不強求他人,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則,這才是健康理性的“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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