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兒子代簽認購書 沖動買房想退定金 |
| 時間:2021-04-16 20:32:03 來源: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wǎng) |
|
看房買房,達成了一定意向后,交定金簽訂認購書,是正常的流程。最近,安徽來常務(wù)工的黃玉竹向我們欄目反映,今年三月,她在中介的介紹下看中了一套房,稀里糊涂的付完定金就后悔了,現(xiàn)在想把定金退回來,理由是這個認購書是她未成年的兒子代簽的,具體情況來看報道。 黃玉竹:現(xiàn)在我就想把那個錢要回來,我現(xiàn)在沒有經(jīng)濟來源,交貸款我也沒錢交,那時我一時沖動,我也不知道這樣的,當時我頭腦都糊涂了,他們幾個人講的我頭腦都糊涂了,我不知道怎么搞成這樣了,回去我也沒跟我老公商量,就跟兒子自己跑來的?,F(xiàn)在找他商量說錢是不退的。 黃玉竹是安徽人,今年48歲,她告訴記者,今年3月14日,她被中介人員介紹到南夏墅的大唐上悅城樓盤看房子,看中了一套80.85平的房子,總價115.4萬元。想著在常州安個家,當天便帶著兒子去簽了認購書,因為自己不識字,認購書是讓17周歲的兒子簽的,自己摁了手印,并支付了3萬元定金。可回頭想想,自己與丈夫都在工地上打工,今后的還款壓力很大,便后悔認購了這套房,家人則表示讓一個未滿十八周歲孩子簽的字不算數(shù)。 黃玉竹丈夫 李昌鵬:我們在湖塘要租房子,小孩還要上學(xué),我們夫妻倆干這個活一個月掙不了(多少錢)。一個月房貸至少七八千,我回去跟我老婆說的,我說你能交得起嗎。 黃玉竹侄女 韋京亞:中介和銷售知道我表弟未滿十八周歲依然讓他簽字,這一點對法律程序來說非常不合理。 那么事實是否真的如黃玉竹和家人們所說呢?隨后,記者陪同黃玉竹來到了大唐上悅城樓盤,當初接待她的銷售人員表示,在簽訂認購書之前,黃玉竹和她丈夫已經(jīng)來看過一次房子了,而根據(jù)《合同法》《擔(dān)保法》的規(guī)定,支付定金后,單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退還定金。 大唐上悅城銷售人員:就是按照認購書上的協(xié)議來走,不退、不換、不更名的。 記者:您知道簽的時候是她兒子來簽的,她兒子是未滿十八周歲,這個您也知道的吧 大唐上悅城銷售人員:我知道的。 記者:那為什么您還讓他簽? 大唐上悅城銷售人員:他母親在場,而且他母親授權(quán)的,手印是他母親摁的。而且第一次她跟她老公來過一次,如果他們家里對這個房子不滿意他不會來第二次,而且如果她兒子自己是一個人來的,我們絕對不會讓他簽的。 記者:具體她是怎么授權(quán)的?她怎么說的? 大唐上悅城銷售人員:那不然的話他母親怎么會摁手印呢,(代表)他母親也同意的。 黃玉竹:我什么時候同意的?我沒作聲。 黃玉竹侄女 韋京亞:是誰提議讓他兒子簽字的? 大唐上悅城銷售人員:我們都要遵守公司的規(guī)定,就這樣了。我已經(jīng)跟公司領(lǐng)導(dǎo)溝通過了,所有的事情都要公事公辦。 按照今年起實施的民法典規(guī)定,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視為完全民事行為人。記者了解到,黃玉竹的兒子出生于2003年10月17日,已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目前就讀于旅游商貿(mào)學(xué)校。那么,黃玉竹兒子簽的這份認購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交的定金能否要求退還呢?記者也咨詢了律師。 陽湖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王紅艷 本案的當事人(兒子)已經(jīng)滿16周歲只是沒滿18周歲,但是他還是個學(xué)生,沒有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還不能視為完全民事行為人,屬于未成年人,但是他所簽訂的合同,他的母親也在現(xiàn)場,而且他母親也摁了手印,將3萬元定金支付給了對方,證明對合同進行了履行和追認,所以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履行合同定金是沒有權(quán)利再要求對方返還的。 看來,黃玉竹這3萬元定金是難以退回了。在此提醒大家,買房是家庭中的大事,尤其是老百姓的剛需房,應(yīng)當與家人好好商量,切勿沖動消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