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新條例元旦起施行 道德法律齊規(guī)范 |
| 時間:2018-12-28 20:55:14 來源:武進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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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見義勇為,不僅是社會美德,更有法律保障。明年1月1日起,《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將正式施行,跟原條例相比,新條例究竟有哪些變化呢?一起跟阿亮警官去了解一下。 阿亮警官:聊聊家常,侃侃警事,阿亮警官說警事又和大家見面了。12月26日上午,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武進區(qū)見義勇為基金會在武進萬達商場一樓大廳內,開展見義勇為集中宣傳日活動,學習宣傳貫徹即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 區(qū)見義勇為基金會辦公室副主任
李列民:主要通過拉橫幅,電子大屏播放宣傳片,還有展示宣傳圖板,向市民發(fā)放新條例的單行本和宣傳品。 阿亮警官:此次施行的《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刪去了“不顧個人安危”的表述,強調對生命的敬畏和尊重,既肯定大義凜然、不怕流血犧牲的見義勇為,更鼓勵、倡導科學、合法、正當?shù)囊娏x智為,并明確了如何懲戒“見義不為”,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的人員未履行職責或者義務的情形,分層規(guī)定了罰責。 區(qū)見義勇為基金會辦公室副主任
李列民:新條例將見義勇為從原來的道德規(guī)范上升為法律規(guī)范層面,明確了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待遇,見義勇為人員的權益保護。 阿亮警官:新《條例》著眼于解決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的體制機制如何建立、確認獎勵如何實施、權益保護如何保障等瓶頸問題,推陳出新,在解決對見義勇為的獎勵和保護“有沒有”的基礎上,突出解決“好不好”的問題,讓“草根英雄”無后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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