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如今呢,微信已經成為了我們社交生活中一個不可缺少的工具,與朋友分享自己生活的點點滴滴,同時也能看到朋友的狀態(tài),一舉兩得,但在不法分子眼里,微信卻成了賺錢的“商品”,為什么這樣說呢?一起來看下面的報道。
蘇某來自山東聊城,今年35歲,平時承包一些工地上的土建工程,收入還不錯,去年7月份,他堂弟告訴他有個賺錢門路,簡單方便,還不用四處奔波。
被告人 蘇某:他就是給我看了個視頻,說這個東西在網(wǎng)上賣,能賣錢,我說這個好做嗎,他說好做
這賣的東西不是別的,正是微信賬號,操作很簡單,就是用專門的盜號軟件,監(jiān)測到他人的微信賬號后自動生成對應的密碼,然后按照賬號登錄的難易程度分類,以不同價格賣給下線,一般能直接登錄的微信號是五塊錢一組,而需要頭像等驗證的則是五毛錢一組。
被告人 蘇某:買了那個盜號軟件,就會把你拉到他的一個群里,在群里有很多收(買)號的,每天他們都會在里面喊,如果我這里有號的話,我就會賣給他們,他們就會把錢轉過來
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里,蘇某一共出售了一千多條數(shù)據(jù),非法獲利一千余元,那這些微信賬號都被用來干嘛了呢?
電話采訪:受害人 王某:好多人都打電話給我,說我在微信上問他們借錢,讓他們轉賬給我,其實我的微信那天就是被盜號了,然后自己的手機已經上不去了,他(盜號的人)換了綁定的手機,盜了我賬號以后,那個人就在微信上通過通訊錄,找我的好友不停要求轉賬
原來不法分子獲得微信賬號后,會利用各種借口向通訊錄上的好友實施詐騙,如果微信賬號綁定了銀行卡,那損失就更大了。
被告人 蘇某:我沒有問過,也不知道他們買去做什么,我就算是個法盲,從今以后一定會改過自新的
究竟是真不懂法還是一時被金錢沖昏了頭腦,蘇某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這也提醒我們,如今盜竊個人信息的手段層出不窮,可得時時刻刻提高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