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樓市走紅,買房也成為了一種潮流,今年五月份,家住薛家的陳浩和母親江小琴一起到玉蘭廣場看房子,可在參觀樣板房的時候,江小琴卻不小心摔了一跤,這責任,該誰來承擔呢?
江小琴: 我說我赤著腳進去,他說要穿鞋套的,看到那個書房,旁邊一滑,就往上面一磕,磕了當時我還說不要緊不要緊,一看,我兒子說的,看到骨頭了
江小琴告訴記者,當時摔跤之后,玉蘭廣場的銷售人員把她送到了武進中醫(yī)院,并表示醫(yī)院的發(fā)票公司可以報銷,可等他們出院之后,對方卻又變了說法。
江小琴的兒子 陳浩:早上在這邊就等著他們領(lǐng)導左一個電話,右一個電話,請示這個,請示那個,到現(xiàn)在也沒有一個處理的結(jié)果,而且跟我們講,他們只承擔百分之十。
玉蘭廣場客服經(jīng)理 米偉良:這個百分之十是一個慣例,這個是我咨詢過我們公司的法務了,行業(yè)慣例
聽到這樣的解釋,陳浩是氣不打一處來,在他看來,發(fā)生事故就是售樓處工作人員的失職。
江小琴的兒子 陳浩:前前后后一共兩千塊錢,我媽的誤工費啊 這些都沒有加,這我們也理解他們,大家平心而論,不是說我們來蠻不講理。
玉蘭廣場客服經(jīng)理 米偉良:我們可以說出于人性化,可以承擔一部分費用,本來也沒多少錢,承擔多少錢可以協(xié)商,但我們肯定不是主責方,現(xiàn)在要求讓我們把兩千塊錢全部報掉,我們肯定是做不到的,這是我們的工作態(tài)度。
直到記者離開,雙方仍在僵持中,那在看房過程中不慎摔倒,到底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呢?記者也咨詢了律師。
江蘇銘天律師事務所律師 邵益剛:對這種大型的賓館,商業(yè)場所這樣的經(jīng)營者,他應當有一個安全保障義務,如果這個安全保障義務沒有足夠盡到的話,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作為受害人,本人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是因為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導致?lián)p失的話也要適當?shù)膩沓袚鄳呢熑?/span>
其實這事呢,本身不大,也經(jīng)常發(fā)生,雙方在這個過程中也都有過錯,你要說讓一方全部承擔吧,明顯不現(xiàn)實,最好呢,還是雙方各讓一步,友好協(xié)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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