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yè)與業(yè)主,矛盾永遠存在,但如何調解得看雙方。若雙方以理行事,和諧相處并非不可能;反之,矛盾激化,必然糾紛不斷。5月27日,南洋廣場的三個出入口被堵得水泄不通,起因則是40元的停車費。
南洋商貿廣場經營戶 于小玲:今天我的車沒有辦卡,我出去他要收我40塊錢。
于小玲在南洋商貿廣場經營已有六七年,她告訴記者,此次矛盾的起源是,5月中旬物業(yè)向經營戶發(fā)出通知,表示從6月1日起將施行新的停車收費標準。
南洋商貿廣場經營戶 于小玲:一張紙扔給你,是在5月份中旬。因為他當初建這個崗亭的時候,在一年前的時候承諾過,因為我們是這里的經營戶,他說來購物的包括我們經營戶,都免費停車?,F(xiàn)在這種三塊錢的小票從6月1號開始漲到50。這個卡取消了,不能用了,我們要在6月1號之前每一戶所有的車都要辦一張80塊錢的。
常州銀湖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保安主管 楊亮:他們過來買(停車券)買到什么樣子?有一家買十本,然后我不管你認識不認識,到那邊給你送一本,3塊錢他們也無所謂的,那么也就是說他們這是在擾亂我的正常管理。
記者了解到,南洋商貿廣場原先的停車收費模式是:每個經營戶花20元工本費辦理一張免費停車卡,購物顧客的停車票也只要3元一本,而前不久,物業(yè)公示了新的收費標準:原來3元一本的停車票變成50元一本,經營戶停車也要辦理停車卡,6月1日之前辦理的,按80元/月的優(yōu)惠價收取,6月1日之后辦理的均為130元/月。對此,一些經營戶表示無法接受。而事發(fā)當天的導火線是因為還沒到約定的收費時間,停車場的崗亭卻要對經營戶收費,從而引發(fā)了經營戶們的憤怒。
南洋商貿廣場經營戶 于小玲:我干嘛要交錢?。课覟槭裁匆诲X,你說你回答。
常州銀湖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主管 朱小波:我想問一下那個40塊錢是怎么產生的?第一,他肯定是在里面停了幾天幾夜了。停車費現(xiàn)在還沒調價,這個還是延續(xù)以前的停車。
既然還沒到調價時間,經營戶停車不是免費的嗎?為何要收40元錢呢?原來,之前辦理20元免費停車卡只是試運行階段的模式,而在試運行期間,物業(yè)曾通知業(yè)主和經營戶年初來換卡續(xù)卡,但有部分經營戶置之不理,于小玲就是其中之一,因此,物業(yè)就按照停車24小時15元的標準收取停車費。
常州銀湖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保安主管 楊亮:剛開始辦了但是等到續(xù)費的時候他不來續(xù)。…那么你前面已經不配合我了,我現(xiàn)在也不配合了。…其實我們(收費標準)沒有超出武進區(qū)的管理范圍。我這邊商業(yè)停車這塊,商業(yè)的話你自己可以做載體的,是和住宅小區(qū)不一樣的。
楊亮表示,之所以設立崗亭統(tǒng)一收費管理,也是為了整個市場的安全和規(guī)范管理,希望業(yè)主和經營戶能夠理解和支持。
常州銀湖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保安主管 楊亮:今年公司又投入20萬,給道閘做了一個車牌識別系統(tǒng),那么我們有成本投上去了,我就是適當?shù)?,也沒有說漲到什么樣子,收一些成本運營費,也加強了我們內部的管理。
事后,記者也從物價部門了解到,南洋商貿廣場停車場的收費屬于市場自主定價,并不需要向物價部門報備。但為了參考市場價格,南洋商貿廣場在制定收費標準之前,也向區(qū)物價局進行過咨詢。如果經營戶對收費有疑義,物價部門會對此進行進一步調查。
停車費問題,本是小事,并非不可調和的矛盾,暴力堵門并不可取。希望雙方本著互相配合、共同治理的原則,一起努力把市場進一步做好才是正道。 |